民事答辩状配资网络配资炒股
答辩人(被告):XXX
性别:X,民族:XX,出生日期:XXXX年XX月XX日
住址:XX市XX区XX小区XX栋XX号
联系方式:XXX-XXXXXXX
被答辩人(原告):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
法定代表人:XXX
地址:XX市XX区XX路XX号
答辩请求
1. 请求法院驳回被答辩人(原告)的全部诉讼请求;
2.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答辩人承担。
事实与理由
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主张的物业费存在不合理情形,具体理由如下:
一、物业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九百四十四条及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五条,物业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。但被答辩人存在以下违约行为:
1. 基础服务缺失:
小区公共区域(如楼道、电梯)长期未清洁(可附照片、视频证据);
绿化维护不善,多处植被枯死未处理;
安保形同虚设,门禁系统长期损坏未修复(附报修记录)。
2. 设施维护失职:
电梯故障频发,多次因维修延误影响正常使用(附业主群投诉截图);
地下车库漏水问题持续X月未解决(附沟通记录)。
二、物业费计算存在争议
1. 被答辩人主张的物业费金额与《物业服务合同》约定标准不符(例:合同约定X元/㎡,实际按X元/㎡收取);
2. 存在重复收费项目(如将垃圾清运费纳入物业费后另行收取);
3. 未公示公共能耗费明细,费用核算不透明。
三、催缴程序不合法
1. 被答辩人未按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一条履行书面催告义务,直接提起诉讼;
2. 催缴通知未明确欠费明细及申诉渠道,侵犯知情权。
四、业主已履行部分义务
答辩人已于XXXX年XX月缴纳XX元物业费(附缴费凭证),被答辩人主张金额与实际欠付不符。
此致
XX市XX区人民法院
答辩人:XXX(手写签名)
XXXX年XX月XX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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